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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2 | 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原则及其世界观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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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原则及其世界观意义

——与孙正聿先生商榷

                       

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究竟在哲学中占有什么位置,一直是哲学研究中存有争议的问题。孙正聿教授所发表的《历史唯物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新世界观》(载《哲学研究》2007年第三期,以下简称孙文)一文,试图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文章的思想主旨,即认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只有当“历史”作为解释原则而不是研究对象时,才具有“新世界观”意义,在此之外并不存在“某种抽象的另一个世界观”。孙教授作为一个成就斐然的哲学家,试图通过前提性、基础性问题的突破而走出哲学发展的新路径,文中也确实提出了许多新的见解和思路,这是令人欣慰的事。在多次拜读深受启发与教益之余,仍感到有些许疑点,特提出来向孙教授请教。

一、怎样理解马克思哲学的世界观意义

传统哲学教科书由于存在结构安排不合理等缺陷,多年来一直构成人们怀疑的对象。对传统教科书的反叛理解甚至一度成为哲学发展的支点。孙文谈论历史唯物主义与“新世界观”的关系仍然是以传统教科书为背景的,这就不能不引导着我们回到教科书,对其的“世界观”意义进行省察和检点。

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系统化、理论化学说,这一观点在中国哲学界没有什么争议。但是,传统教科书的板块结构安排,却引起人们的疑惑:既然辩证唯物主义属于“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作为辩证唯物主义原则在历史领域贯彻和运用的历史唯物主义究竟是不是世界观?唯物史观和辩证唯物主义并列是否有点不伦不类?同时,既然把历史唯物主义称为历史观,为什么把在哲学理解中与历史观处于同一层次意义的“认识论”纳入到辩证唯物主义体系,而把历史唯物主义拒之于外?应该承认,传统教科书的板块划定,确实带有主观随意、不严谨等缺陷。正由于此,才会在其形成后引起人们的猜疑和理解混乱。孙正聿教授之所以探讨历史观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的关系问题,也是由此而引发的。

其实,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意义,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中已经被明确了。马克思曾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7页)显然,这一论述隐含了哲学是世界观的理论界定。恩格斯认为,哲学的研究对象,就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84页)也同样指出了哲学的世界观意义。一般来讲,自然、社会、思维几个领域,基本上对应了整体世界的所有现象,恩格斯所理解的哲学对象,是沿着从“分”到“合”的路径对世界作出的把握。恩格斯这一关于哲学对象的理解相对于世界观建构有多重意义:一是,从哲学的发展历史来看,哲学本来就是产生在对宇宙奥秘的探索过程中,揭示世界的起源、世界的现实状态、人与世界的关系等此类具有宏大意义的相关问题在哲学的早期就被纳入理性视野。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对象即为客观世界,哲学就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等理解,蕴涵着他们对历史上哲学发展逻辑和成就的肯定、继承态度。其二,恩格斯之所以把世界划分为自然、社会、思维等不同领域,即是为了强调马克思哲学的世界观意义与旧哲学的原则性区别。传统哲学,无论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都是在对世界抽象、朦胧的猜测中而形成的混沌世界观。而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是通过从具体到抽象、从特殊到一般的逻辑进路,参照各领域的科学发展资料,在此基础上而形成的,因为具有充分的真理性。其三,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把世界划分为不同领域以强调哲学的世界观意义,是为了突出 “唯物史观”的独特价值。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把“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作为马克思的“两大发现”之一,并推崇为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影响和改变了世界。(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76页)其在哲学历史中的革命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但是,问题认识到这一地步,还没有真正解决问题。人们疑惑和猜疑的症结在于:以“历史”作为研究对象的历史唯物主义究竟是不是属于世界观?历史唯物主义是不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的“推广和应用”?

以“历史“作为研究对象的历史唯物主义究竟是不是哲学世界观,传统的哲学结构,首先从自然、宇宙角度理解“世界”,所形成的原理、观点又推及到认识论、历史观,这就给人造成错觉:似乎对自然、宇宙规律的揭示,才有资格称为“世界观”,而这一规律向认识、社会历史等诸多领域的贯彻、延展所形成的认识成果,则不构成世界观的内容。因为它们并不处于同一层次,其内涵和外延都有着明显的区别。但是,这也就引来了另一个问题:历史唯物主义不属于哲学世界观,那么作为马克思的独特创新和巨大“新发现”的哲学变革意义如何理解?孙正聿先生也被这一难题所缠绕,因而才产生了把作为研究对象的“历史”转换为解释原则的“历史”的念头,以躲避这一所谓“难题”。实际上这是没必要的。辩证唯物主义在研究对象上和历史唯物主义有区别,但这种区别是在统一哲学世界观前提下的一种自觉划分,属于特殊和一般的区别。孙正聿教授没有看到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的多重性意义,因此虚设了一个前提:世界观只能是一个,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在世界观意义上是相斥的。马克思哲学的世界观意义,应该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中才可以得以理解。世界观是一个含有复杂蕴意的概念,它既包含对世界总体存在状态的描述,又涉及到人如何把握世界、人与世界的关系如何处置的问题。不这样理解,哲学关于思维与存在关系的基本问题就会被虚化和悬置。具体说,传统教科书中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内容,如果讲的是世界的本质及运动状态的问题,意识论、认识论则是讲的人如何把握世界的问题,而“历史观”,即是讲的人及其社会发展规律的问题。这些问题的汇总、提炼,才构成哲学世界观的整体内容。马克思哲学世界观体现在本体论、自然观、社会观、实践观等之中,没有历史观等,就不可能形成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等构成了马克思哲学世界观的内在结构,是哲学世界观的主要内涵和基本方面。正是在此意义上,毛泽东才认为:“共产主义宇宙观(就是世界观—笔者注)是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88页)不这样理解,“世界观”便会成为被架空的概念。这一马克思哲学世界观及其内在结构“一”与“多”的关系,体现着马克思对哲学、对世界辩证本性的理解,体现着马克思在哲学观念上的新突破。孙文为了在排它意义上论证以“历史”作为解释性原则的“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意义,而否定以“历史”作为研究对象的“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意义,认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即是对“历史解释原则”的贯彻,而恩格斯称其为是“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3页)恩格斯这段话当然是对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主旨思想,就是“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仍然是以“历史”作为研究对象所得出的科学结论!这一“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恰恰间接论证了以“历史”为研究对象的历史唯物主义就是世界观。实际上,在物质、意识关系中的客观世界,在实践、认识关系中的客体现象,在社会存在、社会意识关系中的社会历史,都构成哲学的“客观世界”,而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系统性、理论化认识成果,都是哲学世界观的构成部分。

另一个问题,即历史唯物主义是不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的“推广和应用”?这一问题与上述问题相联系。人们之所以对历史观(包括认识论、自然观)与世界观的关系纠缠不清,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的运用,这与传统哲学的叙述方式及结构安排有关。实际上,从逻辑生成关系上看,辩证唯物主义是在人们对自然、历史、思维等具体领域的把握、认识中而逐步综合、提炼而形成的。不可设想,在对自然界、社会历史等各个领域缺乏了解的基础上会产生什么描述整体世界的“辩证唯物主义”!从实际研究过程来看,马克思主义也是首先研究社会历史科学,而后以自然科学为基础才制定出作为普遍的认识方法的唯物辩证法的。这可以从马克思哲学著作写作的时间线索得到佐证:《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等早期著作,都属于历史唯物主义成果。没有唯物史观,就不可能形成统一的唯物主义的世界图景,因而也就不可能有辩证唯物主义,更不可能谈到辩证唯物主义地解决哲学基本问题,解决意识思维对物质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唯物主义之所以不能科学地解决社会历史领域的问题,因为他们都没有看到人们的实践活动在意识的产生和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没有考虑到这是一个社会问题。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一个整体,其内容无论是逻辑方面还是历史方面,都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因此,我们没有必要纠缠于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孰先孰后的无谓争执,因为这种讨论与“鸡生蛋、蛋生鸡”类的扯皮话题在荒诞性上毫无二致。

二、“历史”作为解释原则的唯物主义和“历史”作为解释对象的唯物主义

孙文之所以把历史唯物主义视作“新世界观”,并否定在此之外还有什么其他的世界观,与他对“历史唯物主义”新的理解思路相关。孙文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把‘历史’作为解释原则或‘理论内核’的唯物主义,而不是把‘历史’作为研究领域或解释对象的唯物主义。在前者的意义上,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世界观’;在后者的意义上,历史唯物主义只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的‘历史观’。马克思的‘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表明他所创造的新哲学是以‘历史’作为解释原则或理论硬核的唯物主义,即‘历史唯物主义。’” “在马克思的‘新世界观’中,‘辩证法’和‘唯物主义’是以‘历史’为其解释原则和理论内核而实现统一的”。(《哲学研究》2007年第三期,6页)

孙正聿教授颠覆传统“历史唯物主义”内涵的勇气令人赞佩。但是,马克思的新哲学、“新世界观”、“历史唯物主义”,究竟是以“历史”作为研究对象还是以“历史”作为解释原则,还是不要匆忙下结论为好。为了更好的予以讨论,我们可以围绕孙文的思想引申出这样几个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是怎样理解其“新发现”的“历史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否可以统一到“历史”这一过程性的抽象原则上去?“历史”解释原则究竟怎样贯彻?

首先,马克思恩格斯是怎样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的?孙文认为,马克思所创建的新哲学是以“历史”作为解释原则或理论硬核的 “唯物主义”,即“历史唯物主义”。这就从哲学世界观意义上直接否定了以“历史”作为研究对象的“唯物主义”。为了确证这一理解,孙文引证了马恩大量论述。但是,我认为,孙文是出于自己的需要而对马克思的思想进行了人为裁割,并把自己的理解强制性的附加到马恩头上,因此对其结论我们难以苟同。恩格斯认为:“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76页)这段话说明,作为马克思“两大发现”之一的历史唯物主义,在其创始人的视野里,“历史”就是作为研究领域或解释对象而出现的。换言之,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把“历史”作为研究对象的唯物主义。所谓“历史领域”,是“社会历史领域”的简称,马克思正是通过以人类社会历史作为研究对象,才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历史”的对象性意义已经被恩格斯解释的十分明确。为了强调这一问题,恩格斯对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内容进行了展开性论述,即“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76页)大家所熟知的,马克思自我揭示的对社会历史的研究成果,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容框架,本身均是社会历史领域中的问题。(由于篇幅限制,恕不转引。可参考《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33页)从社会领域各种关系的比较、研究中,马克思总结出“历史唯物主义”的规律性结论。从马克思恩格斯大量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启示:其一,马克思新发现的“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及其历史唯物主义,并不像传统理解的那样,是唯物主义、辩证法在“历史观”上的贯彻,唯物主义本身即是隐含在历史领域之内。只要以客观而辩证的视野审视社会历史,从社会历史本身就可以发现唯物主义、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其二,作为马克思新发现的“历史唯物主义”,就是以“历史”作为研究对象、研究领域的唯物主义。至于孙正聿教授所理解的以“历史”作为解释原则的唯物主义,在文化多样性的当代,作为一种新理解,我们充分尊重其探索精神,但我们无论如何也不同意孙文把自己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张冠李戴的冒充为马克思的思想,这不是应有的科学、哲学态度。孙正聿教授的“历史唯物主义”,决不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

其次,“历史”这一过程性概念或说一般性解释性原则,是否能够负载统一辩证法、唯物主义的功能?孙文认为,离开人对世界的否定性统一过程的“历史”,就没有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也没有马克思的辩证法。(《哲学研究》2007年第三期,6页)按照孙文的上述理解,“历史”原则成了马克思哲学的统摄物。但是这一理解,我们认为并没有什么新奇之处。“历史”是一个过程性概念,如果说以往我们理解的“历史唯物主义”中,历史(或社会,或社会历史)是作为一个被描述对象的“名词”而出现的,而孙文却把“历史”理解为一个审视对象的“动词”。我们的疑点在于:脱离作为研究对象的“人类社会历史”的历史,这一抽象的概念究竟如何构成辩证法、唯物主义的统一基础?在这一基础上形成的哲学,其稳固性、确定性是否能够得以保证?按照孙文的表述,其所理解的“历史”性解释原则,远不如马克思所强调的辩证法更科学,有更广泛的适应性。马克思指出:“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形式都是从不断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12页)辩证法本身即含蕴着历史性、矛盾性、过程性、发展性思维的要求,远比“历史”性原则深刻的多。马克思在评价考夫曼对唯物史观的议论时,指出:“这位作者先生把他称为我的实际方法的东西描述得这样恰当,……那他所描述的不正是辩证方法吗?”(《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11页)当然,我们也注意到孙文对“历史性”原则所作的规定,即“历史”是追求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过程,是实现人对世界的否定性统一的过程。实际上,这一对“历史性”原则的解说,不过是讲的人的实践过程和人的活动的历史,客观地说,这只不过是对费尔巴哈人本主义观点的借用。即使对此类问题得以在科学的前提下得到理解,也不过是历史唯物主义所蕴涵的部分内容而已。人的实践过程和人的活动的历史,只能在以“历史”作为研究对象的“历史唯物主义”中才能得以合理解释。脱离开“历史”这一客观对象,脱离开以“历史”作为研究领域的“历史唯物主义”,过分强调“历史性”解释原则的价值,也就是否定了马克思的“新发现”,否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意义。

 “历史”解释性原则作为哲学研究中的一个方法,它难以承担统一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功能。以往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历史”作为解释对象或研究领域还属于“客观过程”,而孙文把“历史”仅仅作为解释性原则,并使哲学统一到这一主观性很强的基础上来,极容易动摇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主义基础。在哲学史中,以历史作为解释性原则而探究哲学的大有人在,黑格尔就是著名代表。恩格斯认为:“黑格尔第一次——这是他的巨大功绩——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62页)黑格尔在自己的哲学中确实贯彻了“历史性”原则,但由于他是在唯心主义基础上展开的“历史”,所以他并没有实现哲学的真正革命。因此,“历史”性原则至多是在哲学基础确定之后的一个研究方法、手段问题,而难以构成哲学的可靠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也贯彻了“历史”解释原则,但这一原则由于与唯物主义相衔接,才使哲学走向科学。孙文试图用“历史解释原则”统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恰恰是一种内容和形式的本末颠倒。以“人对世界的否定性统一过程”作为“历史”解释性原则的具体化,这一限定本身既没有反映出哲学对象的客观性特点,更没有体现出确定的哲学“立场”,因而是一个较为含混、圆滑的原则。用这样的原则统领哲学,是不可能构成马克思主义哲学“新世界观”的。我们的看法是:马克思以“社会历史的发展”作为客观对象,从人的社会物质条件出发进行研究,揭示出社会历史发展中的辩证而唯物的一般规律,从而形成了“历史唯物主义”,并由此实现了哲学世界观的革命性变革。以人与世界矛盾的历史作为解释性原则,是马克思哲学研究中一个通用的方法,但这一方法的科学价值是在以历史作为研究对象的研究过程中才显现的。作为“新世界观”的历史唯物主义,从根本上说就是以“历史”作为研究对象的“历史唯物主义”。

孙文为了凸显“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意义,以所谓“历史”解释原则代替“历史”作为的研究对象,以重新确定历史唯物主义的内涵,用心良苦。这种以另起炉灶的方式规避传统理解中的矛盾,并试图化解“历史观”、“世界观”之间矛盾于无形的做法,实际上并不可取。

三、历史唯物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的革命意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实现了哲学发展中的质的飞跃,完成了哲学的革命性变革。但历史唯物主义的产生,究竟是历史观的变革还是属于哲学世界观的变革?对这一问题的理解还存有争议。孙文认为,传统理解中,“历史唯物主义”只是把“历史”作为一个研究对象,因而它只是“历史观”而不是“世界观”,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变革而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世界观革命。实际上,如果真正把握了世界观的复杂构成,孙文的“困惑”是不应该存在的。马克思的世界观蕴涵在本体论、自然观、历史观、认识论之中。马克思哲学世界观的形成路径,是在具体中走向“抽象”,是在具体领域中的研究中抽取“一般性原理”,从而达到哲学世界观的整体理解。因而,历史观本身也就是世界观,历史唯物主义既是“历史观”,又是“世界观”。

那么,如何认识“历史唯物主义”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革命中的意义呢?

首先,“历史唯物主义”的产生,使社会领域成为被哲学可科学理解的对象。尽管在马克思之前,哲学早已存在,并在不同的时期通过对不同领域的认识性研究形成了启迪人智慧的丰富哲学理性。但是,在社会历史这一与人有着直接联系的领域内,哲学的积极作用却并没有得以展现。由于唯心主义哲学一直垄断着对社会历史的解释权,社会历史领域中的客观事实及其发展规律“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76页)历史唯物主义产生之后,终于拨开了笼罩在社会领域上的迷雾,发现了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发现了主、客体及其实践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从而使人类社会开始在规律的轨道上运行。正由于此,恩格斯认为:“自从历史也得到唯物主义的解释以后,一条新的发展道路也在这里开辟出来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8页)这条新的道路,是“用人们的存在说明他们的意识”(恩格斯语)的道路;是人们如何把握以及推动社会历史进步的道路;是用正确的方法研究社会历史的道路;是社会主义从空想变为科学的道路。正如列宁所评价的:“历史唯物主义也从来没有企求说明一切,而只企求指出‘唯一科学的’说明历史的方法。”(《列宁选集》第1卷,第13页)历史唯物主义的产生,才使哲学的理性之光照射到社会历史的各个角落、各个领域,哲学的真正革命性变革得以实现。

其次,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使唯物主义、辩证法等内容真正具有了“世界观”意义。传统认为,辩证唯物主义属于“世界观”范畴,历史唯物主义由于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的具体贯彻和应用,因而属于“历史观”内容。这是误解。世界是物质的,而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但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因此,哲学视域中的“世界”,是一个包含着自然、社会、实践等诸内容、包容性很强的一个概念。它不仅仅是指自然世界,社会历史、实践活动等都在“世界”的包容之中。在历史唯物主义产生之前,旧哲学中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只是从对自然现象的研究中而提炼、抽象的规律性理论,它只能属于“自然世界观”,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哲学“世界观”。换言之,在历史唯物主义创立之前,传统辩证法与唯物主义只是通过对自然发展规律的揭示而形成的理论观点,它既缺乏社会历史领域的根基,更没有在社会历史领域得以验证,它难以有资格称得上是真正的“世界观”哲学。以对世界系统某个部分的理解而形成的哲学,其对象、结论不可能涵盖整个世界,不可能有整体意义上的“世界观”,更遑论什么科学的世界观。在理解旧唯物主义的缺陷时,恩格斯指出:“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脱离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8页)脱离历史的唯物主义,是认识对象残缺、理性思维片面的唯物主义,也就是不彻底的唯物主义。正是由于马克思在研究社会历史领域时,发现了人类社会历史中唯物主义、辩证法因素的积极作用,才对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理论作出完整意义上的丰富和发展,使其构成真正的“世界观”。可以说,历史唯物主义激活了辩证唯物主义的生命力,扩展了辩证唯物主义的涵盖、使用范围。历史唯物主义的产生,是真正哲学世界观形成的一个重要条件!

再次,历史唯物主义的产生,使哲学改造世界的功能由“可能”转化为现实。对于旧的哲学,不论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马克思通过研究发现:“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7页)任何哲学,都有通过不同方式影响世界的作用和意图,解释世界本来也是改造世界的前提,马克思为什么批评旧哲学没有改造世界的功能呢?原因即是,旧哲学虽然在对自然、认识等领域上获得了许多真理性认识,并且对人类思维进步起到了某种程度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其视野没有触及或很少深刻触及社会领域,没有在对社会历史领域的研究中捕捉到真理,旧哲学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功能缺陷”:其一,哲学是通过影响社会主体的思维方式和实践方式,来展现其改造世界功能的。旧哲学由于唯心主义地审视社会历史,因而没有寻求到哲学功能实现所必须依赖的人民群众,社会主体的缺位,导致旧哲学实践功能的落空。其二、旧哲学由于没有把与人的利益、命运最直接相关的客体—— 社会历史领域纳入科学的认识范围,缺乏对于改造世界、改造社会的物质条件的了解,缺乏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把握,缺乏对实践作用的理解,这就丧失了改造世界所需要的客观条件。哲学改造世界的功能由于没有寻求到必要的主、客观因素,尤其是没有找到实践这一平台,最终难以实现。历史唯物主义以科学的思维在社会历史领域寻找到其发展的客观规律,这不仅对世界客体内容的认识得以丰富、扩展,而且对于社会主体、社会主体的实践方式也得以落实。随着社会历史奥秘的被逐步揭示,人的社会发展目标亦渐渐清晰,社会变革的主体力量已经确定,哲学转化为“现实”的主客观条件已经具备,哲学改造世界的功能被展现出来顺理成章。马克思之所以强调社会实践的价值,强调哲学掌握群众的必要性,强调无产阶级应自觉把哲学当作自己精神武器,因为他懂的,哲学“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9页)历史唯物主义的产生,使哲学改造世界的功能予以现实的展现和发挥,其哲学革命性变革的理论意义与哲学改变世界的实践意义相映成辉。

总之,孙正聿教授所理解的以“历史”作为研究对象的“历史唯物主义”不能构成马克思主义“哲学革命”的议论,是站不住脚的。

最后,要感谢孙正聿先生。正是因为他围绕“历史唯物主义”提出的一些问题,才引起我们的思考,并在思考中使自己的认识得以深化。虽然我们不同意孙文中的一些观点,但是,孙正聿教授就前提性、基础性问题进行反思,并以此作为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条路径,这一思路是对的。实际上,最近几年的哲学讨论,往往忽视了哲学深层理论的突破,脱离开基础性问题的奠定就放纵思维,在表象理论和表层问题上信马由缰的大发“宏论”,这不是一个好的现象。当前哲学发展所以存在一些问题,哲学发展前景所以扑朔迷离,哲学之所以难以面对社会现实展开自身内容的丰富性及特有功能,深层次原因可能是由基础理论的缺陷所决定的。因此,立足于理论和实践结合的坐标,在前提性、基础性理论问题上进行审视、反思、发展,是哲学研究中的当务之急。只有基础理论站在时代前沿,哲学才能丰富自身的当代性。这是孙文为哲学发展提供的最积极的启示。

 

参考文献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95年,人民出版社。

   《毛泽东选集》,1991年,人民出版社。

   《列宁选集》,1972年,人民出版社。

(发《哲学研究》2007年第8期,人大复印资料《哲学原理》2007年11期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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